尊敬的网友:
您好!感谢您对渭南交通事业的关心,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,立即责令运政科会同市运管处调查处理,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:
一、陕西省物价局、教育厅、财政厅等部门对学生退费有明确规定。规定指出:学生退费应按比例退费,民办学校学生入学后,因正当理由不能坚持学习的在一个月内、两个月内、三个月内要求退费的,分别按已收学费(含住宿费)金额的75%、25%和20%进行退费,超过三个月的不再退费。
经调查,渭南市红旗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严格按照该退费政策执行,不存在乱收费、克扣学费现象。
二、您提到的黄飞同学于2011年11月3日入学,共缴纳学费1500元。他2012年1月10日退学时,已学习两个月零七天,按照退费比例应退学费的20%,即300元整。
三、该校鉴于他家在农村,家庭情况并不富裕,实际扣除了200元(含书本费),退还1300元,远远高于应退还金额。
特此回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