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网友:
????您好,根据省政府《关于同意取消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批复》,我市二级公路收费站于2012年12月30日撤销,为确保我市撤站人员顺利安置,经渭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《关于沙王等二级公路收费站撤销后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》批准,由市公路局对撤站人员进行安置,在市公路局下属的11个公路管理段分别加挂路政大队牌子。通知中明确路政大队归口于公路管理段,并非独立机构,人员是向各公路管理段分流,而不是向路政大队分流,具体岗位应由各公路管理段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配,分流人员应服从公路管理段的安置。
根据陕西省公路局陕公路发[2007]339号文件《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九条规定:新增路政人员年龄须在35岁以下,由各路政支队选拔推荐表现为优秀的人员,经省路政总队审批为路政协管员,并进行6个月的实习后,参加全省执法资格考试,成绩合格经省路政总队审查报省交通厅,要求必须有执法证件方可持证上岗。如县段路政人员缺员时,可按照《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办法》中规定,对路政人员进行补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