奚市长:
您好!
108国道临渭区田市段原临渭区田市粮管所围墙外,距108国道12米之内有人无任何合法手续,强行侵占国有土地,违法乱建15米宽的房屋,经临渭区官道镇政府、临渭区城建监察大队及路政监察大队多次阻当无果,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,致使企业无法生产经营投资。希望市政府组织强有力的力量,依法取缔。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和国道沿线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。
谢谢!
尊敬的网友:
????您好,经向腊杨村委会和当地村民了解,反映的房屋问题为官道镇腊杨大队三组村民刘永超所建,刘家几代已在此处居住近30年,原房屋长18.7米,宽13米,因多次公路扩建,抬高路基,致使其房屋塌陷,无法居住。其子刘伟于2014年4月5日向村委会提出申请,在原基础上增高房基,修缮危房。因村中没有桩基,因此该村同意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修盖。通过现场查勘,现建房屋长18.7米,宽5.2米,距离G108线6.5米,明显可以看到老房的地基及西墙上面的老广告。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: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。该房属于旧房翻新,未占用新的土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