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调查,王先生一行2人当天乘陕ET1819出租车从华山北站到市区电信十字诺富特酒店下车,出租车驾驶员--王建华反映当天打表计费,无议价、绕路、语言不文明的违规行为并主动帮助乘客提行李,后排一位乘客扫码支付18元,驾驶员王师傅并未注意到乘客误扫支付车费(经核查从华山北站乘车到市区电信十字诺富特酒店打表大约7-8元左右),对此华阴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回复如下:
1.责令出租车驾驶员王建华师傅退还乘客王远泽先生多支付的10元车费,乘客王先生拒绝收取。
2.对出租车驾驶员王建华师傅的粗心大意造成乘客的投诉,给予严厉批评教育。
乘客王远泽先生对执法人员调查答复表示满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