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!关于您“乘大巴车是否能携带500亳升的空气清新剂”的问题,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:
按照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发布《道路客运车辆禁止、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》的公告(交运规〔2021〕2号)明确,旅客乘坐大巴车可以携带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累计不超过600毫升。
下一步,我局将进一步要求客运企业加强对工作人员“三品”知识的业务培训,不断提升服务意识,更好的为广大市民服务。
运输管理科
2024年8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