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?? 2019年,根据《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》第十四条“涉及秦岭的开发建设活动,应当遵循先规划、后建设的原则”,以及市委《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》附表第8项“《秦岭渭南段交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》未正式出台”的问题,我局通过专家评审,征求了市直有关部门、局属有关单位、社会意见后,制定并正式印发《秦岭渭南段交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》,完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工作,经专家论证,满足销号条件,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于2021年6月28日前实名向市交通运输局反馈意见和建议,特此公告。
??? 联系人:于高明???联系电话:0913-2118332
??? 邮? 箱:857350794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