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不以规矩则废,党不以规矩则乱。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,为进一步提高、树立党员党纪意识。近期,华阴市交通运输局围绕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开展“讲学习、严干部、强组织”的干部学习交流会,切实在全系统立规矩,强纪律。
该局指出,学而不思则罔,思而不学则殆。《条例》,很多条款对于处分的轻重进行了这样的规定:情节较轻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;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。《条例》规定,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分为五类,其中,开除党籍是对党员最严厉的处罚。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,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,可谓纪律的“高压线”。 对于《条例》中诸多新增或修订的纪律“高压线”,是不能逾越、不能碰触的。
该局要求,在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下,我们交通运输人要立足新形势,坚持以知促行,做一名合格的中共党员,要坚定理想信念,不忘初心,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市委、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,以“马上就办、办就办好”的态度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,确保令行禁止、政令畅通。二是立足岗位,履职尽责,扎实做好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,真正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,关键时刻站得出来、危难关头豁得出来。同时要结合岗位实际坚定履职尽责,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全面从严治党,坚守政治纪律、政治规矩和廉洁自律的底线,建设一支忠诚、干净、担当的干部队伍,营造风清气正、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。
三是坚守法律法规,清正廉洁。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,坚持杜绝“七个有之”、做到“五个必须”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自觉将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作为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规范,知敬畏、明底线、守规矩,不越雷池一步,不碰红线一下,把“严”字长期坚持下去,廉洁奉公,真正将《条例》贯彻执行作为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教育。(撰稿:陈亚红;审核:张小平)